关于上交报废笔记本电脑的通知

发布者:国资处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学校于2012年对教师购买笔记本电脑进行了补贴,2013年学校为教师统一配备了一批笔记本电脑,当时这两批电脑均已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目前,该两批电脑已到达报废年限,大部分教师已不再使用。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履行报批手续后,统一上缴省级公务仓。请确实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报废笔记本电脑的老师,请本人携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至办公楼107进行报废登记手续。

具体办理时间:2021413202143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86176151



笔记本电脑2012年.xls

笔记本电脑2013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