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发布者:网页制作发布时间:2020-09-21浏览次数:169

根据《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规定,拟对“育新”轮高硫重油和船舶智能化机舱主机柴油进行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和国家燃油排放相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以上资产处置已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报校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921日至202092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国有资产管理处8617615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921

附: 待处置资产一览表

序号

资产

名称

数量

原值

购置

日期

使用单位

存放地

1

高硫

重油

50

8.758517万元(税款)

随船

购置

航海学院

育新

2

柴油

13.2

8.184万元

2019.02

机电学院

船舶智能化

机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