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琥珀巷5号6、7、8幢房屋出租的公示

发布者:国资处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112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切实提高房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结合房屋实际情况,拟将琥珀巷5678幢房屋出租。

以上房屋出租已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报校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1130日至2020124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国有资产管理处8617615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