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反映学校的资产状况,盘活存量资产,保证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国有资产管理处与财务处将于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期间,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盘点内容包含账物相符、标签黏贴等。
请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国资处常老师,联系电话:86176960;QQ:36619228
盘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1/12/28上午 | 航海技术学院、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 |
2021/12/28下午 | 信息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合署)、国际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 |
2021/12/30上午 | 继续教育学院、人文艺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2021/12/30下午 |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审计处、学工处、团委 |
2021/12/31上午 | 工会、发规处、人事处、后勤处、安保处(合署)、基建处 |
2021/12/31下午 | 教务处、科技处、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国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