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房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学校江宁校区部分出租房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统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保证履行完成教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拟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楼一楼北面等12处房产出租,主要用于学校商贸服务、理发服务、通信服务以及基站服务。
以上资产出租已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报校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国有资产管理处86176151。
附件:学校部分国有资产出租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6日